寧波市統計局
| 機構負責人 | 許婷婭 |
| 機構職能 |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規劃以及浙江省統計法規、規章,在立法權限內組織起草統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市)生產總值,監督管理各區縣(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開展普查。牽頭組織人口、經濟和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市第一、二、三產業以及能源、環境、投資、科技、社會、人口、勞動和就業、消費等統計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才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辦法,做好全市人才資源統計工作。 (五)執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六)統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負責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和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指導和協調區縣(市)、市級各部門的統計信息計算機網絡建設和數據庫建設。 (九)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協助區縣(市)黨委管理區縣(市)統計局正副局長、總統計師。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培訓。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市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統一管理區縣(市)政府統計部門的中央級和省級、市級統計事業經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 聯系方式 | 0574-89298110 |
| 受理投訴電話 | 0574-89298145(寧波市統計局) |
| 傳真 | (86) 574 89298141(寧波市統計局) |
| 辦公時間 | 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夏令),14:00-17:30(冬令) |
| 機構地址 | 鄞州區和濟街118號26-27樓 |
| 網站地址 | http://tjj.ningb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