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 處室負責人 | 胡驍高 |
| 機構職能 |
(一)組織協調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組織督辦檢查。 (二)組織協調關區貫徹落實總署黨委各項決策決議、署領導批示等,組織督辦檢查。 (三)組織協調關區貫徹落實關黨委各項決策決議、關領導批示等,組織督辦檢查,組織或參與起草審核關領導講話稿等關區內部重要文稿。 (四)保障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內外協調聯絡,組織答復浙江省、寧波市人大代表建議,浙江省、寧波市政協提案,承辦寧波海關對外簽署綜合性合作備忘錄工作。 (五)擬訂關區公文處理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審核以寧波海關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承擔寧波海關印信管理、文電收發、運轉和印制工作。 (六)擬訂關區檔案管理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隸屬海關單位檔案管理工作。 (七)擬訂關區保密、密碼管理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關區密碼設備的配備、管理工作,承辦寧波海關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寧波海關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隸屬海關單位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八)擬訂關區年度會議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關黨委會、關務會、月度例會等關區綜合性會議及會務工作。 (九)擬訂關區信息管理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關區各類信息載體的編發工作。 (十)擬訂關區新聞宣傳管理工作辦法、輿論突發事件處置應對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寧波海關新聞發布工作。 (十一)擬訂關區政務公開管理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隸屬海關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管理寧波海關12360統一服務熱線工作。 (十二)擬訂關區信訪工作相關管理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信訪工作,指導隸屬海關單位信訪工作。 (十三)擬訂關區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人民防空戰備管理工作,承擔關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擬訂關區值班和應急等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值班和應急工作。 (十四)承擔關區涉及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相關外事工作,承擔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接待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 (十五)承擔黨委辦公室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