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指揮中心
| 處室負責人 | 徐鳴芳 |
| 聯系方式 | 0574-87062752 |
| 機構職能 |
寧波市公安局是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立法權限起草公安領域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領導、指揮、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研究提出對策措施。組織、指導110接處警工作,組織、指導警情、輿情、敏感及重大案事件應急處置和公安情報信息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偵辦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組織、指導全市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態環境、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生物安全、安全生產等領域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四)負責治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流動人口、居民身份證、危險物品、特種行業,落實好市引進人才及家屬落戶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揮公安特警隊開展處突防暴工作。 (五)按規定權限,組織實施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港澳臺居民回我市定居管理。承擔外國人簽證證件、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關事宜的管理。開展國籍管理、難民管理、非法移民遣返等有關工作。參與、開展國際執法與合作。承擔口岸簽證工作。 (六)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七)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指導、實施互聯網安全保護工作。負責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組織、指導、檢查。組織、指導網絡犯罪偵查。 (八)指導、監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留置看護所工作。管理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留置看護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 (九)負責管轄區域內公共客運交通車輛、客運出租車、內河水域,以及軌道交通區域、櫟社國際機場區域、寧波港口陸域水域等治安管理工作。 (十)規劃、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毒品違法犯罪、防范涉毒風險隱患、治理突出毒品問題等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通信勤務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公安大數據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社會公共安全防范技術在公安領域的推廣應用。 (十三)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監督。領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工作。 (十四)指導鐵路公安機構的公安業務。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