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氣象局
| 機構職能 |
寧波市氣象局是計劃單列市氣象局,隸屬于中國氣象局,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屬事業編制性質。局機關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 主要職責: 1、制定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絡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益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3、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4、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5、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6、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區、縣(市)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擔中國氣象局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
| 聯系方式 | 0574-89385273 |
| 傳真 | 0574-89385253 |
| 辦公時間 | 夏令時:9:00-12:00,14:30-18:00;冬令時:9:00-12:00,14:00-17:30。(周一到周五,節假日除外) |
| 機構地址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氣象路11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