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交通運輸局(港口管理局)
| 機構職能 |
根據市政府關于市交通運輸局(港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三定”方案等有關規定,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參與編制和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會同編制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專項規劃。參與編制物流業發展規劃以及鐵路、民航、郵政等專項規劃。 (二)起草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統籌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綜合改革。負責市級事權范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三)統籌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建設。負責制定公路、水路、港口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公路、水路、港口建設市場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四)負責協調推進全市綜合運輸發展。推進海港、陸港、空港、信息港等聯動發展,促進多式聯運和運輸結構優化。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負責城鄉公共汽車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汽車租賃、機動車維修和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監管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管理。協調租賃自行車運營管理。 (五)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和職權范圍內的港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工作。根據省里委托承擔相關船舶、海上設施、船用產品的檢驗。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省道、航道網絡的運行監測和協調,指導農村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資金使用。負責制定公路、水路、港口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養護計劃。負責收費公路監管,指導監督交通規費政策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和經濟運行監測分析。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領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交通科技項目。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及其岸線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工作。 (八)負責港口管理。負責港口岸線使用、港口經營市場、港口引航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港口設施保安履約工作。負責職權范圍內的港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九)協調全市民用航空和機場有關業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港航物流)人才綜合管理,制定和實施重點人才集聚區塊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措施。 (十一)負責國防交通和交通運輸領域的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優化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機制,強化發展戰略、重大項目、運輸服務、產業培育等方面的統籌能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減少環節、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預,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降低物流成本。依法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優化資源配置,創新執法模式,完善協同機制,強化交通運輸行業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加大科技創新能力,推進互聯網、大數據、智能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著力構建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能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十四)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市交通運輸局參與編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并負責編制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專項規劃。 |
| 聯系方式 | 0574-89189099 |
| 監督部門 | 辦公室 |
| 受理投訴電話 | 0574-89189099 |
| 傳真 | 0574-89382525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夏時制下午上下班時間順延,即 14:30至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 機構地址 | 寧波市和濟街117號 |
| 網站地址 | http://jtj.ningb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