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財政局
| 機構職能 |
市財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貫徹宏觀調控政策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負責制定實施加強人才發展投入的財政政策。指導推進全市財政管理數字化發展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全市性財政立法規劃建議。在法定權限內起草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組織財會監督工作。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要求計劃單列市承擔的工作。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政府投資基金財政出資的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股權投資和政府投資基金運行日常管理。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研究提出市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并組織實施。完善市對區(縣、市)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全市鎮鄉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推廣應用統一公共支付平臺。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市級財政總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全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負責政府采購對外事務。負責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和交易平臺的運維管理。 (七)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歸口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八)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代表市政府對相關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對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和參股金融企業履行資本收益、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職責。擬訂并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權限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匯總和編制全市和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政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投資運營和保值增值工作。參與制定社會保險政策。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編制市級政府投資預算和市級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工作。建立績效結果應用機制。 (十三)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牽頭推進全市會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黨的建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 聯系方式 | 0574-89388050 |
| 監督部門 | 辦公室 |
| 受理投訴電話 | 0574-89388050(工作日--夏令時:9:00-12:00 , 14:30-18:00 冬令時:9:00-12:00 , 14:00-17:30) |
| 傳真 | 0574-89388555 |
| 辦公時間 | 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夏令時:9:00-12:00,14:30-18:00) |
| 機構地址 | 寧波市海曙區中山西路19號 |
| 網站地址 | http://czj.ningb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