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 機構職能 |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標準,在立法權限內擬訂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區縣(市)醫保相關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二)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并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和維護。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深化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全市統一的“智慧醫保”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杠桿作用,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績效,確保實現醫保資金可負擔、能持續。 (十)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醫助等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
| 聯系方式 | 0574-89382664 |
| 監督部門 | 辦公室 |
| 受理投訴電話 | 0574-89382647 |
| 辦公時間 | 夏令時:9:00-12:00,14:30-18:00;冬令時:9:0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 |
| 機構地址 | 寧波市鄞州區和濟街行政中心8號樓 |
| 網站地址 | ybj.ningb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