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新冠病毒后請假、工資咋算?寧波市人社局權威回應
發布時間: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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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寧波日報
堅守到現在才“退賽”,那么如今的請假和工資究竟咋算呢?昨天,寧波市人社局針對新冠病毒實施“乙類乙管”后,勞動者感染新冠病毒需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上班、請假、工資支付咋算做出權威答復。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自今年1月8日起,有關勞動關系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不再適用“乙類甲管”下的相關政策。
關于病傷假工資,我市目前具體依據《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未付出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病傷假工資。病傷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