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11330200MB157433X0/2024-00113
主題分類:醫保類-
發布機構:寧波市醫保局
發文日期:2024-01-12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寧波市康寧醫院行政處罰信息公開
發布時間:2024-01-12
10:15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醫保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甬醫保罰字〔2023〕第2號
案件名稱:寧波市康寧醫院串換診療項目收費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寧波市康寧醫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邊國林
主要違法事實:被處罰對象在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在使用“近紅外腦功能成像裝置”檢查收費存在串換診療項目行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49588.38元。
行政處罰的種類: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退回損失的醫療保障基金,并處損失金額1倍的罰款計人民幣49588.38元。
行政處罰的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項。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罰款。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