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11330203340577260K/2024-48730
主題分類:衛生
發布機構:市衛生健康委
發文日期:2024-09-1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寧波市母嬰設施建設與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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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市衛生健康委
一、實施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障行政處罰公平公正、過罰相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我委依法對《寧波市母嬰設施建設與管理辦法》涉及的行政處罰事項制定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下簡稱《裁量基準》)。
二、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
(四)《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法》
三、主要內容
《裁量基準》主要對《寧波市母嬰設施建設與管理辦法》所涉及的1個行政處罰事項(管理責任人未按照規定開放母嬰設施的,拒不改正的),制定了裁量基準,細化違法程度、情節后果,量化裁量幅度。
四、解讀單位
牽頭解讀機構:寧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聯系人:邵老師,聯系電話 0574-8938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