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政務應用系統集約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辦發〔2025〕4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有關單位:
《寧波市政務應用系統集約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不公開)
寧波市政務應用系統集約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市數字政府2.0建設工作要求,部署開展我市政務應用系統(以下簡稱應用)集約管理改革,根據《浙江省政務應用系統集約運維改革工作方案》和《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數字政府2.0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25〕31號)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統籌管理、集約高效,穩慎有序、分類推進,整體防護、安全可控”的原則,統籌推進政務應用系統集約管理改革,有效整合資源,統一應用建設運維和數據管理,筑牢安全保密防線,構建統籌管理、權責清晰、安全可信、高效互通的政務應用系統集約管理機制。
2025年底前,在部分市級單位和區(縣、市)試點開展應用的集約管理改革,實現建設運維質量提升、成本下降、安全加固、效率提高。探索數據信息職能整合,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統籌推進數據信息事業單位改革。2026年,全面開展全市政務應用集約管理改革工作,實現集約管理體制機制基本健全,信息化職能整合更加優化,資源配置效率及資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信息化項目源頭管控。嚴格落實“開發一個口子進,財政一個口子出”要求,由市數據局牽頭組織開展全市信息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項目管理工作。涉改單位負責梳理提出相關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建設方案、做好項目申報、推進項目建設。納入寧波市本級信息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新增信息化項目,由市數據局及市委網信辦、市委機要保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審批管理工作。(牽頭單位:市數據局;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委機要保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級有關單位)
(二)推動存量應用統一運維。盤清存量應用及配套基礎設施,建立健全應用評估審查與統一集約管理機制,促進效能提升。涉改單位負責做好存量應用及配套基礎設施的盤點工作,形成“一部門一清單”,關停整合低效應用;在不劃轉軟硬件資產的情況下,做好應用軟件代碼等相關資料移交工作,相應運維預算劃轉至集中運維實施單位分類管理;協同做好運維評價。市數據局負責統一申報涉改單位的運維項目,組織推進統一運維工作,對涉改單位保留的應用開展評估,提出審查意見,做好跟蹤管理。集中運維實施單位根據項目使用單位運維需求,組織做好項目運維等工作,建立運維團隊,開展統一運維工作,為涉改單位減輕運維負擔;對安全服務等共性運維項目,開展帶量集中采購,降低運維成本;會同涉改單位對運維服務商開展績效評價,提升運維服務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牽頭單位:市數據局;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委機要保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級有關單位)
(三)強化公共數據統一管理。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提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市數據局負責統籌公共數據發展和管理工作,保障涉改單位公共數據共享、開發利用需求,推進各單位公共數據編目、歸集治理、共享開放。涉改單位制定業務規范和數據標準,指導協調條線數據資源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市數據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單位)
(四)夯實安全監管防護能力。按照“誰運營誰負責”原則,由市數據局做好云、網、數據、應用等全方位的統一加固工作,健全應用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和防護標準,建設寧波市運維監測系統,加強應用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提升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應用的運行安全、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減輕涉改單位安全管理壓力。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由涉改單位做好應用使用人員和終端的安全管理、保密管理工作,負責應用的信息發布和內容審核。(牽頭單位:市數據局;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級有關單位)
(五)優化整合信息化職能。聚焦精簡高效,做好涉改單位信息化職能的優化與整合工作,壓實市級單位信息化行政管理職能。加強數據機構體系建設,推動集中運維實施,推進數據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協同做好有關信息化支撐工作。市委編辦負責統籌推進機構職能編制優化整合工作。(牽頭單位:市委編辦;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國資委,市級有關單位)
(六)鼓勵集約管理改革創新。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區(縣、市)因地制宜探索實踐,建立改革容錯機制,形成有效可行的集約管理模式。試點地區按要求制定本地運維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具體任務、推進計劃和保障措施,務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為全市貢獻更多實踐和理論制度成果。市數據局做好協調指導工作,部署開展集約管理改革試點,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適時推廣。(牽頭單位:市數據局;責任單位:市委改革辦,市級有關單位,試點區〔縣、市〕)
三、組織實施
(一)分步有序實施。2025年,選取有一定代表性的市級單位和區(縣、市),實施第一階段集約運維改革;根據第一階段改革推進情況,適時擴面進行集約管理改革。2026年,全面開展集約管理改革工作。
(二)協同配合推進。市級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改革保障工作,確保改革任務穩慎有序完成。其中,市委改革辦負責協助推進集約管理改革工作,提煉總結改革經驗;市委網信辦負責壓實各方的網絡安全職責;市委機要保密局負責信息化項目安全可靠和商用密碼應用審核工作;市委編辦負責機構職能編制優化調整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市本級信息化項目審批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信息化項目的預算調整和資產有關工作;市審計局負責集約管理改革的有關專項審計工作;市國資委負責推進數據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市機關事務局負責集約管理改革中場地集中辦公用房的保障工作;市級涉改單位按照改革總體要求,制定落實改革計劃,做好職能調整、應用交接、項目預算劃轉等工作;市數據局負責統籌推進集約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