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11330203002939740R/2025-49293
主題分類:政務公開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廳
發文日期:2025-10-2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授權行使“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審批權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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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市政府辦公廳
甬政辦發〔2025〕39號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ZJBC01–2025–0010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為提升“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的審批效率,根據《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授權行使“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審批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授權事項
市政府授權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奉化區政府承擔各自行政區域內“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的具體審批工作。
按照行政區劃屬地管理原則,市政府授權慈溪市政府承擔寧波前灣新區(庵東鎮、崇壽鎮)區域內“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的具體審批工作,授權鎮海區政府承擔寧波高新區(貴駟街道)區域內“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的具體審批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區(縣、市)政府要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依法依規履行有關程序,切實做好“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審批工作,確保審批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不得將承接的審批權再行授權或委托。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要加強對各區(縣、市)政府“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審批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切實提高審批質量和效率。要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加強對審批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問題及時督促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以上授權事項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