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 機構職能 |
(一)在法定權限內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和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 (四)參與和組織實施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負責制定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推進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行政審批工作。指導、監督區縣(市)文化廣電旅游機構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指導文化和旅游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游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指導和推進全域旅游工作。指導各類文化和旅游資源及旅游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旅游景區和旅游度假區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旅游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廣電旅游行業協會工作。 (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動。 (十一)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十二)負責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資產管理。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和社會文物管理。負責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和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管、審查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四)指導和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港澳臺交流活動。指導和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國內外市場開發和旅游形象宣傳推廣,推動區域合作和旅游國際化。 (十五)指導監督并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協調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廣播電視、文物、旅游、出版、版權、電影等重大案件的查處,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 聯系方式 | 0574-89181313 |
| 監督部門 | 組織人事處 |
| 受理投訴電話 | 0574-12318 |
| 傳真 | 0574-89181306 |
| 辦公時間 | 夏令時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冬令時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
| 機構地址 |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835號(市行政中心9號樓)6樓 |
| 網站地址 | http://wglyj.ningb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