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推動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
甬政辦發〔2025〕3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寧波市推動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波市推動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做深做實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金融高質量支持科技創新能力,助力我市打造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拓寬科技信貸融資渠道
(一)擴大科技信貸規模。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科技信貸供給,到2027年底,累計投放科技信貸1萬億元以上。用好用足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爭取更多政策資金支持科技企業發展。
(二)深化科技信貸產品創新。推廣“研值貸”和“科技指數”融資等業務,豐富完善“甬科E貸”產品體系。積極爭取“員工持股貸”“認股權證+信貸”業務試點,豐富投貸聯動應用場景。加大科技企業首貸戶拓展力度,到2027年底,新增科技企業首貸戶3000戶以上。
(三)強化重點領域信貸支持。對科技企業無還本續貸給予貼息支持。對符合準入條件,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或獲得市級以上創新項目獎項的人才、人才企業和人才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靈活設置貸款利率定價和利息償付方式。
二、支持科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
(一)提高科技企業直接融資比重。拓寬科技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到2027年底,新增股權、債券等各類直接融資5000億元以上。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債券,對科技企業發行債券,按實際支付利息給予貼息支持。積極爭取國家超長期國債支持科技創新。
(二)鼓勵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制定出臺科技企業上市扶持政策,到2027年底,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20家以上。支持寧波股權交易中心落地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拓寬“認股權+園區”“認股權+科技成果”等場景應用。
(三)支持上市公司開展并購重組。鼓勵科技型上市公司立足主業圍繞產業鏈開展境內外并購重組,對并購項目給予一定支持,到2027年底,新增產業類并購重組規模700億元以上。用好科技企業并購貸款試點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提供“貸款+外部直投”綜合融資支持。
三、推動股權投資機構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一)優化國有基金運行機制。建立國有基金盡職免責工作機制。研究制定國有基金份額退出價值評估管理規則,鼓勵通過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并購重組等方式轉讓國有基金份額。
(二)推動政府性基金與市場化基金協同發力。發揮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基金帶動作用,會同市場化基金出資組建鏈主企業主導的產業鏈投資基金,打造“產業+園區+基金”的科技培育鏈條。支持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聚焦“卡脖子”技術及前沿領域、國家和省市重點產業,通過參股母子基金和直接投資業務,加大本地早期科創項目投資力度。
(三)支持股權投資機構發展。打造寧波股權投資集聚區,支持有基礎的區(縣、市)對股權投資機構租購房、項目落地、人才集聚等方面加強綜合服務保障。推動市縣兩級國企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緊密對接,到2027年底,落地基金規模200億元以上,帶動項目總投資500億元以上。用足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政策,引導境內外資本雙向參與擬上市企業培育、基石投資,到2027年底,“雙Q”試點基金規模突破200億元。
四、鼓勵保險機構為科技創新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推動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研究制定科技創新保險補貼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創新主體購買科技保險相關產品,給予保費補助支持。探索實行共保經營風險共擔,鼓勵承保機構提供檢驗檢測、技術轉移等科技增值服務,為科技服務業注入活力。鼓勵保險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研發、生產、成果轉化等環節以及科技人才健康、責任保障等方面,開發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風險覆蓋保險產品。
五、完善科技金融專營服務體系
(一)支持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建設。鼓勵金融機構新設開展科技金融業務的科技支行,對新設的科技支行,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利率定價等業務權限,建立健全盡職免責制度,在信貸資源和績效考評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支持科技支行為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匹配全生命周期、定制化的金融產品。
(二)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科技融資支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分層分類提供融資擔保產品,將單戶擔保最高金額提高至3000萬元,擔保費率最低降至正常收費的60%,到2027年底,為科技企業融資擔保金額累計超過400億元。研究制定科技擔保專項支持政策,在政策性融資擔保風險補助資金分配考核辦法中,將科技擔保業務指標占比提高到20%以上。
六、強化科技創新研發金融支持
(一)加大基礎研究支持力度。建立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協會、企業、社會各界等出資設立基金,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
(二)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的,按照實際投入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基金+獎補”支持。支持金融科技攻關,對列入省市重點研發計劃并立項的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研發補助。
七、提高保障服務能力
(一)健全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探索建立基于創新能力評價的風險補償機制,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信貸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證保險業務,深化知識產權保險創新。深入推進國家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建設,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系統,拓展專利交易、作價入股等應用場景。到2027年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科技保險保費達到1000億元。
(二)強化數字化賦能科技企業融資。搭建寧波地方征信平臺,推動寧波“甬金通”數智金融大腦、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與“研值在線”信息化平臺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利用大數據增強服務科技企業能力。引導金融機構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聯動信用信息平臺開展大數據建模應用,通過對科技企業精準畫像提供針對性服務。
(三)優化金融服務供給。建立科技企業動態培育庫,匯集入庫科技企業財務、稅收等生產經營數據,以及研發投入、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人才認證、參與標準制定等創新數據,為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服務提供有效支撐。發揮寧波區域性股權市場作用,導入金融資源為科技企業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常態化舉辦“寧波創投日”等活動,健全完善“線上+線下”投融資對接機制,推動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
(四)實施科技金融評價。在財政、國有資金競爭性存放等公共資源配置中,適當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在財政性存款競爭性存放評分體系中的權重。定期開展金融機構服務科技企業效果評估,加大評估結果運用。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8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此前相關文件施行期限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原文件執行。本政策措施與本市其他同類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